销户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
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
需持公安外事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关系通知单、《居民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需持本人护照或省公安厅批准定居证明、市局的落户通知书、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恢复户口手续。
需持入伍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
需凭原重复注册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知,由户主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常住地派出所,经检验合法,提出书面申请后,注销重复的非常住地户口。
建议在办理销户手续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并严格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进行办理。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