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也称为保险契约,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为了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它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具有以下特点:
投保人需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则承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提供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保险合同的成立不依赖于实际交付物品,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保险合同的形式没有特定要求,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保险合同的内容往往由法律规定或行业惯例决定,投保人和保险人不能随意更改。
保险合同的结果在订立时是不确定的,即投保人在支付保险费后,是否获得保险金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
保险合同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如适用);
保险标的,即保险合同所保障的风险对象;
保险费及其支付方式;
保险责任的范围和条件;
保险期间,即保险保障的有效时间范围;
保险金的给付方式和数额。
保险合同一旦成立,投保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有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双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