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开庭后多久宣判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限制,但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推断。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无论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法院在宣判时必须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当庭宣判的,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综合分析:
普通程序:通常在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2个月。
简易程序:通常在3个月内审结。
刑事案件:通常在2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6个月。
因此,法院在开庭后多久宣判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时间,但大致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时间,建议咨询相关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