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是指 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可能性:
例如,拥有某件物品的所有权,可以对其进行使用、收益和处分。
例如,请求他人交付货物、支付款项等。
例如,当权利被他人侵害时,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救济。
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和综合性权利。人身权是指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如人格权、身份权等;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
民事权利的特点包括:
由民法所确认
以民事主体的利益为核心
体现为民事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
都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具有平等性。
这些权利保障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依法实现自己的利益和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