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企业要在主板上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懂事、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变化,且无重大违法行为。
需要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且上市后需要有至少两名的执行董事常驻香港,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包括股东结构、公众持股量等,例如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须有至少25%为公众股东所持有。
这些条件是为了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并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