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拆车厂需要以下手续: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
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安排报废汽车拆解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报废汽车拆解工),持证上岗。
向当地环保局申请环评,获得批准后确定环评代理公司,并按环评流程制作环评报告书。
环评专家评审并通过后,报当地环保局公示。
安装设备,各项工艺均按环评要求建设。
进行环评验收,专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运营。
省商务厅颁发经营许可证,对企业申请无异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对企业申请予以通过,创建企业账户,并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提交必要的文件,如拟任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验资证明原件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汽车拆解企业需要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需凭借《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以上手续和流程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