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本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房屋产权人即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等证明房屋归属的材料。
遗失登记申请表。
在天津当地权威报纸上刊登房产证遗失声明。
可以选择天津登报通代为登报,并缴纳相关费用。
到天津房地产局提交书面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登报证明等。
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书面材料。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核对。
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后,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如果产权人本人不能到场,可以手写委托,让他人代为办理。
新产权证的附记页上会体现原房本的填发日期。
建议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房屋交易或其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