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档案的办理流程如下:
持户口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持户口单页原件和《户籍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
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
筹备相关档案资料,包括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商调干部审查表》等。
到迁出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档案转移。若长期未缴档案管理费,需在办理迁出时一并付清档案费。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持准迁证和户口单页到现户口所在地(迁出方)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后,可凭户口簿或手机“随申办”APP出示相关凭证,在原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档案转出申请,人事档案会通过机要方式转递至现户籍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可以通过“随申办”APP查询人事档案所在地,或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在区就促中心、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查询。
如果档案目前在自己手中,需要联系原单位或学校,看是否能对公转递档案。
向拟接收档案的服务机构申请调档函,并按照人事档案转递的规定,将档案通过机要文件的形式转递到新的服务机构。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以确保档案顺利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