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十二岁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他们只有在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并且情节恶劣到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情况下,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其他犯罪行为,他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会被要求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严格管教,或者在必要时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因此,对于十二岁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他们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并且情节恶劣,他们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包括可能被判处死刑(尽管这在实际操作中极为罕见,因为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对于较轻的罪行,他们可能会被要求接受管教或矫治教育,而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建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犯罪性质、犯罪后果、悔罪表现以及家庭和社会环境等因素,以确保刑罚既公正又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