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科目三如何计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20:17:50    

科目三考试的评分标准主要根据以下方面进行评分:

上车准备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不合格。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起步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不合格。

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或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档),不合格。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不合格。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直线行驶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不合格。

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加减档位操作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不合格。

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扣10分。

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靠边停车

停车前不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未在规定距离内停车,不合格。

车身超过道路边缘线,不合格。

在车内开门前不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不合格。

路口通行

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路口右转时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不合格。

不观察左右方及侧前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其他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每次扣10分。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每次扣10分。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每次扣10分。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分(以开启车门时刻为准)。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根据不同的准驾车型,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评判标准。达到一定分值规定的,科目三考试合格。例如,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应当达到90分;报考其他准驾车型的应当达到80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相关文章
2025-01-22 00:57:15
2025-01-18 22: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