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是指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即不属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由个人或家庭创办、投资、经营的企业,包括个体经营户、私营公司等。
由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资独资企业等。
指个人从事生产劳动,生产资料或产品收入归个人所有,雇工7人(含7人)以下,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形式。
以股份形式组织的企业,包括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等。
由多个企业和个人合作投资、经营的企业,包括合作社、联营企业等。
由个人或企业以合伙形式组成的企业。
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包括其独资经营的企业、其与内地其他投资者合资合作经营的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又称外资企业,指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达到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我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批准设立,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5%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指国家、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所有制经济中两个以上不同所有制经济,通过一定的资产组织形式,混合而成的所有制企业。
这些企业类型在市场经济中活跃,对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和促进技术创新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