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报销是指 将已经报销过的原始凭证再次报销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行为人在一项经济活动中取得几联或几种原始凭证时,可能会先用一联或一种原始凭证报销一次,然后再用另一联或另一种原始凭证再次报销。
有些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会将已经挂失和作废的单据私自报销,或者将前个年度已经入账的单据在下个年度重新报销。
有时,一张单据的正副联会被分别入账报销,以达到重复报销的目的。
重复报销是一种舞弊行为,通常涉及直接从事财务工作的财会人员或管财物的人员。为防止此类行为,审计和财务管理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审查入账的票据凭证是正联还是副联,副联一般不能作为记账凭据。
审查票据的发生时间,特别是跨年度票据,对于原因不明的票据要重点追查。
进行账据核对,查验是否存在重复报销的情况。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和发现重复报销行为,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