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所得税时,以下费用通常可以在税前扣除: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
发生额的60%,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部分。
一般企业按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部分。
按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部分。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部分。
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保险费。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支出,按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按规定缴纳的税金。
合理的损失,如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等。
包括子女教育费、赡养老人的费用、房贷、住房基金、大病医疗费和继续教育费等。
请注意,这些扣除项目可能受到具体法规的约束,并且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