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动车时,以下是一些不允许携带或需要特别注意的物品:
身份证是乘坐动车的基本证件,未携带身份证的旅客可以在车站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护照、学生证、户口本等其他有效证件也可以用于检票乘车。
旅客携带行李有免费重量限制,大人20公斤,小孩10公斤,外交人员35公斤。
行李中不得携带危险品、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及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
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
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除管制刀具外,其他如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需托运,不得随身携带。
易燃物品如红磷、固体酒精、乙醚、丙酮和松香油等。
枪支类物品,包括玩具枪、运动枪、冲锋枪、道具枪等。
腐蚀性和剧毒物品,如硝酸、硫酸、老鼠药、杀虫药和氢氧化钠等。
爆炸物品,如手榴弹、催泪弹、引火线、燃烧弹和照明弹等。
活体食品,如活鱼、活虾或活螃蟹等,需要密封包装。
消毒用品,如酒精消毒液、免洗凝胶和医用酒精等。
五金工具,如臂力器、铁锤子、铲子或大扳手等。
乘客不得携带宠物上车。
建议出行前仔细检查个人携带的物品,确保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在安检时遇到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