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明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生育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结婚证上面的照片一张。
预产期证明。
优生检查证明。
医院围产卡。
计划生育合同书。
夫妻双方单位婚育状况证明(如果男方不在同一镇、街)。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
未婚未育证明(如果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
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他人办理)。
尿检报告(如果申请人为已婚女方)。
处理执行情况证明(如果违法生育)。
本市居住证明(办理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证明手续时)。
户籍证明(办理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证明手续时)。
建议您根据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