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作废方式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纳税主体选择界面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管证编号。
系统会自动带出预缴税款信息,与手上预缴税款时的完税证明核对无误后,选择“提交”即可成功核销。这种方式适用于全流程无纸化操作。
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登录后选择相关选项。
输入账号密码后,点击全部功能,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填写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上传附报资料后提交即可完成作废。
您可以先去经营地做情况申报,然后再回到开证的税局办理核销手续。
通过综合信息报告作废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通过。
如需办理延期或作废,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或“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菜单进入办理。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便捷的作废方式,确保所有相关证件和资料准备齐全,以便顺利完成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