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以下情况下作废:
合同签订后,如果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并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终止期限,那么合同在履行完毕时即失去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归于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了终止期限,那么合同在终止期限届满时失去法律效力。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
如果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合同自始无效,即从签订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总结:
合同作废的情况包括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履行完毕、合同解除、合同附终止期限以及合同无效。具体作废时间取决于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合同的有效期和终止条件,以便在出现争议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