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也称为债务股权互换,是指 债权人通过协商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按照一定比例折合为股份,从而将债权转化为股权,使企业的债务归于消灭的偿债方式。这种方式可以视为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的一种重要措施。
债转股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债权的折合比例,将债权转化为相应的股份。
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将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
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投资者(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
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等方式回收其持有的股权。
债转股不仅有助于企业减轻债务负担,优化财务结构,还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善公司治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然而,债转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企业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和规范。